近日,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实施4项稳岗惠民政策措施,支持企业稳定岗位,助力提升职业技能,兜牢失业保障底线。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。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返还,中小微企业按60%返还。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。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注销、吊销营业执照,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发放稳岗返还。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。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,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按照初级1000元、中级1500元、高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。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,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。
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