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减证便民” 多多益善
□孙连宇
观诸敦煌莫高窟壁画,46幅婚嫁图卷徐徐展开:雁帛传书、纳采纳吉、亲迎合卺,六礼之仪在朱门绣户间流转。新时代婚嫁自“证”而始也应有新图景,新修订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明言:办理结婚、离婚登记都无须再出示户口簿。
在传统语境中,婚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私事。《礼记》有云,“婚姻者,合二姓之好。上以事宗庙,下以继后世。”婚书,作为婚姻的书面凭证,最早可追溯至周朝。《周礼》记载,当时的婚书写在竹简或木椟上,男女双方各执一半,犹如一份神圣的契约,象征着婚姻的承诺与约束。唐、宋、元渐渐规范,进一步强化了婚书的法律地位和社会认可度。明清两朝,婚书世俗意义及法律色彩不断加强。当然,要想获得婚书,需要的各种“许可”“准入”也在不断加码。带户口簿登记,自然有其历史背景与现实考量,但随着社会进步、个体觉醒,这种规定渐有调整必要。
数字时代,人脸识别技术可以瞬间完成身份核验,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也能实现数据共享,纸质户口簿已不再是确认身份的必要载体。凭身份证即可完成登记,如同为爱情列车铺就了一条更加顺畅的轨道,让那些满怀期待的恋人们更便捷地驶向婚姻的港湾,使婚姻登记回归其本质:对两颗心的结合予以法律的确认与祝福。这种技术赋能带来的不仅是行政效率的提升,更是对个体权利的重新定义与确认。
有专家认为,此举能让个人对自己婚姻状况信息及登记行为负责,强化个人在婚姻登记中的责任意识。从更深层次看,这种改革完成了婚姻关系从“家族契约”到“个体承诺”的文明跃迁,是现代公民社会契约精神的体现——婚姻登记不再需要家族背书,离婚程序不再设置伦理门槛……释放出的不仅是婚恋自由,更是每个人对自己人生选择负全责的现代意识,预示着行政管理“信任前置”的新转变。
从周代的“六礼之仪”到今天的“一证登记”,新修订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表现的“减证便民”,让我们看到了制度变革的力量与魅力。我们期待未来在更多领域看到这样的制度创新,让制度的变革成为推动社会前行的强大动力。当然,婚姻终究是人生大事,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,现在,结婚权利完全交给个人,每一对相爱的人应该更慎重更珍惜。

沈阳日报、沈报全媒体记者:孙连宇
编辑:王沛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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