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险之一,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。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。将信用卡中的钱套出借给别人的行为,是典型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,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违反了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,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。即便是写了借条,也是无效的借款合同,约定的利息自然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:(一)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;…
风险之二,构成刑事犯罪。使用套现的资金出借,并收取利息,达到十万元以上的,或者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,又高利转贷的,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,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风险之三,影响个人征信。从信用卡套现出借的人,违背了与银行约定的信用卡资金使用用途,一旦这种套现转贷的行为被确认,银行不光是追回欠款,还会将这种情况记录,严重影响你的征信。
风险之四,成为老赖。毕竟,出借资金最大的风险就是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。虽然法律规定,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。利息虽然不受保护,但本金你还是可以要求返还的。可是,如果对方没有能力偿还给你,而且,而你也没有能力偿还银行。银行将起诉你,或有可能你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。而且,这种逾期还款也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所以说,持卡虽方便,用卡要谨慎。亲朋好友之间帮个忙也无可厚非,但是不要贪图利息,还要量力而行。